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山东省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的最新要求,结合校(院)2026年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安排,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,强化科研人员诚信意识,规范科研行为,4月30日,预防医学科学学院(放射医学研究所)召开2026年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会议,党委书记张勇、党委副书记杜宝萱、副院(所)长张琳及全体科研人员(含研究生导师、项目负责人、课题组成员等)参加会议。
会上集中学习了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》《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》(科学技术部令第24号)等最新法规文件,重点解读了科研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调查处理程序及惩戒措施,帮助科研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红线,明晰行为边界。
会议宣布成立预防医学科学学院(放射医学研究所)科研诚信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,并对院(所)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完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。会议要求对照《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表》,全面梳理检查现行科研管理相关制度是否覆盖科研活动全链条、是否与最新法规政策相衔接、是否适应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要求,会后补充完善相关规章制度,增强制度可操作性。
会议强调,要对照《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》中五类主体违规情形的规定,对近年来院(所)科研人员发表的论文、立项及结题的科研项目、科研经费使用等进行全覆盖自查自纠,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,分析原因,制定整改措施,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。主题研讨环节,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生成式AI科研使用规范、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、实验室科研诚信管理等内容展开讨论,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。
张勇指出,此次会议的召开,进一步统一了院(所)科研人员的思想认识,明确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,为扎实推进校(院)2026年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。下一步,院(所)将持续深化科研诚信宣传教育,不断完善科研制度体系,加强科研项目监督管理,健全科研诚信建设长效机制,为推动院(所)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
供稿:研究生与科研管理办公室 通讯员:蒋晓妹 沈兰波 责任编辑:张琳 审核:张勇